来源:韶关恒企会计培训学校发布时间:2023-08-10
需要交纳消费税的企业,应在“应交税金”科目下增设“应交消费税”明细科目进行会计核算。本明细科目采用三栏式帐户记帐,借方核算实际交纳的消费税或待扣的消费税,贷方核算按规定应交纳的消费税,期本贷方余额表示尚未交纳的消费税,借方余额表示多交的消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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