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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企业购入购入原材料的运费该如何写会计分录?

来源:韶关恒企会计培训学校发布时间:2023-09-24

答:《企业会计准则第1 号——存货》第六条规定:

存货的采购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以及其他可归属于存货采购成本的费用。

“原材料”科目用于核算库存各种材料的收发与结存情况。在原材料按实际成本核算时,本科目的借方登记入库材料的实际成本,贷方登记发出材料的实际成本,期末余额在借方,反映企业库存材料的实际成本。

因此,会计学堂认为,对于营改增企业购入购入原材料的运费,其会计分录有以下两种情况:

1、随原材料一并支付的运费,计入原材料成本中,会计分录是:

借:原材料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

贷:银行存款

2、运费单独核算的,会计分录是:

借:销售费用-运费

贷:银行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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