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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的受理费会计应该如何做账呢?

来源:德阳恒企会计培训学校发布时间:2023-09-24

答:小编认为,对于法院的受理费,可以试着这样做:

1、支付诉讼费:

借:其他应收款-XX法院

贷:库存现金/银行存款

2、如胜诉收回诉讼款:

借:库存现金/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收款-XX法院

3、如败诉,收到法院开具的结算票:

借:管理费用-其他

贷:其他应付款-XX法院

当然,也又不少会计人士是依据案件结果而定的:

现在还没有判决,无法确认该诉讼费用的最终承担方,

所以支付的款项时,可以挂往来科目-其他应收款处理

借:其他应收款-诉讼费

贷:银行存款(库存现金)

如果到时候无法收回,再冲掉其他应收款,改做管理费用处理。

借:管理费-诉讼费

贷:其他应收款-诉讼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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