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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简易征税增值税是否计入成本

来源:仁寿仁和会计培训学校发布时间:2023-10-13

1、增值税额要不要计入固定资产成本中,要视情况而定;

如果固定资产为不动产就要计入固定资产成本中去.如果是非不动产则不计入,进项税额可以抵扣.

税法相关规定如下:

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第一条规定:

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其中:所称非增值税应税项目,是指提供非增值税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和不动产在建工程

不动产包括: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2、所以.只有用于不动产的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才计入成本中!而其他的进项则可以抵扣.

延伸:房地产企业缴纳的土地使用税是否可计入开发成本?

房地产企业土地使用税是否计入成本,关键在于对房地产企业拥有的土地认定为存货,还是认定为无形资产(或固定资产).

土地税是财产税,其立法初衷是针对纳税人长期占有并实际用于盈利的具有固定资产性质的财产征收的一种税.

而房地产企业在会计核算上将土地作为存货处理,其交纳的土地税应比照"土地使用费"作为土地征用费及拆迁补偿费处理.

在2004年以前,房地产企业建设期间占地经批准是可以免土地税的,国税发[2004]100号文规定"除经批准开发建设经济适用房的用地外,对各类房地产开发用地一律不得减免城镇土地使用税."实际上才开始对此征税.

据此,房地产企业交的土地使用税是计入成本应是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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